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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屆應屆畢業生德育績優推薦(學生申請)

各位同學好

一、遴選資格:
(1) 對象為本校當年度大學部(含進修學士班)應屆畢業生。
(2) 在學期間操行成績總平均須達85分以上。
(3) 在校無懲處紀錄。

二、學生個人申請:由各系應屆畢業班學生個人提出申請(學生個人申請表如附件),並經導師核章(每班申請名額以2人為限)。

三、申請期限:113年4月12日前送至電綜603系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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