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申請114學年度本校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事宜
一、依本校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案申請資格、程序及期程:
(一)申請資格:
114學年度在學之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,
1、
2、大陸地區、香港、澳門及外國學生。
3、錄取後辦理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。
4、已支領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」
(二)申請程序及期程:
請查填「114學年度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
1、歷年成績單。申請人為一年級博士生新生者,
2、自傳及研究計畫。
3、專業能力及期刊論文學術研究成果。
4、其他有助審查資料。如:傑出事蹟、獲獎紀錄、語文能力證明、
三、獎學金
本獎學金由教育部補助經費與本校自籌經費(學校及企業配合款)
四、本獎學金獎勵期間依教育部核定補助期間。
五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教務處招生組周小姐(email: yiliang@mail.ntou.edu.tw,校內分機: